据 Insider Gaming 报道,索尼在一份法庭陈述中强调,PlayStation 玩家不可能真正「拥有」数字游戏,因为同一款游戏可以由多个消费者从在线商店购买。这番说法源于索尼 8 月 21 日提交的法庭文件,用于回应一起集体诉讼——原告指控索尼数字商店未充分披露信息,违反加州 2025 年生效的《数字商品法》(AB 2426)。 索尼的辩词很「硬」:软件许可协议(SPLA)第一条明确写着「该软件是授权给您的,而非出售给您的」。索尼还举例《生化危机9:安魂曲》——原告 Edward Heycock 在 2026 年 2 月 25 日花 69.99 美元买了这款游戏,但另一原告 Jason Mendoza 早在 2 月 14 日就买了。如果「所有权」成立,这游戏当时就该归 Mendoza 所有,而不是索尼。 争议的核心在于:这些关键条款藏在篇幅很长的服务协议里,而不是购买按钮旁边。按 AB 2426 法案,用「购买」这类词时,卖家必须获得消费者对「获得的是使用许可」的明确确认,否则每项违规最高罚 2500 美元。 这事正好撞上索尼宣布 2028 年起停产实体光盘的当口。数字游戏的「所有权」之争,你怎么看?你花钱买的游戏,是「你的」,还是索尼「授权你玩」的?
如何评价索尼法庭辩称玩家不真正拥有数字游戏,因为同一款游戏可以由多个消费者从在线商店购买?
来源:知乎热榜
2026年09月03日 1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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