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:将保险机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 强化对主要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资质审核

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:将保险机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 强化对主要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资质审核】财联社9月4日电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将保险机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,强化对主要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资质审核,严把准入关口。明确股东出资义务、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,对股权代持、以不当手段干预公司经营管理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。增加针对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强制措施和专门罚则,加大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管控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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