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日“私募一哥”徐翔,最新判决!部分案件改判为由徐翔个人承担赔偿责任

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【信披】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,权威,专业,及时,全面,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!   红星资本局9月7日消息,ST文峰(维权)(601010.SH)公告称,公司收到江苏高院二审判决,涉及徐翔、徐长江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。   其中11起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徐翔、徐长江需赔偿58名投资者859.78万元,公司承担连带责任;另2起案件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由徐翔个人承担赔偿责任,驳回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。   本次判决金额未超公司2025年度已计提预计负债4136.37万元,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。截至公告日,南京中院关于徐翔、徐长江、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合计收到1017名投资者起诉,1015名投资者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测算损失合计约8674.39万元(实际损失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),另有2名投资者合计主张损失14.83万元(尚未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测算)。其中67名已作出生效判决,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金额970.04万元。   另有191名投资者的案件经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,金额2083.72万元;另有105名投资者诉讼南京中院已受理,尚未产生有效判决,涉诉金额1277.3万元;其余案件南京中院尚未受理。 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并已执行金额109.63万元,因徐翔、徐长江未足额承担赔付义务,由公司执行赔付的金额为43.14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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