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银川8月27日电 (记者 李佩珊)记者27日从银川海关获悉,由银川海关缉私局侦办的宁夏首起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普通货物案,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有罪判决。被告人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60020元。该案的依法判决,为宁夏跨境电商行业合规经营敲响警钟。
宁夏首起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普通货物案一审宣判
来源:中新网
2026年08月27日 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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