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一“桔子宾馆”被桔子酒店起诉索赔10万元 法院判决: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,赔偿8000元

陕西一“桔子宾馆”被桔子酒店起诉索赔10万元 法院判决: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,赔偿8000元

陕西咸阳一家小宾馆取名“桔子宾馆”,被连锁品牌“桔子酒店”以商标侵权、不正当竞争告上法庭,索赔10万元。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,酌定赔偿8000元。宾馆方不服提起上诉,辩称自身并无攀附恶意,门店规模小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。9月22日,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▲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兴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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