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起这类电动车不得继续上路行驶

9月起这类电动车不得继续上路行驶

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提示,2016年8月31日前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须于8月31日前到非机动车登记站现场交验车辆办理延用登记。9月1日起,对登记满十年未办延用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注销行驶证及号牌,继续上路将受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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