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海峡都市报10月10日消息,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,近日,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。郑先生未按其所在公司的安排在18:00—20:00工作,公司以多次违纪、提前离岗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。法院二审认为,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郑先生加班,认定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法院公开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,一审法院判...
员工拒绝晚上六点至八点加班被辞退,法院: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,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赔偿5万余元
来源:腾讯新闻
2026年10月11日 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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