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围绕房地产开发、建设、销售、运营全生命周期的信贷需求,明确商品住房、保障性住房、租赁住房、商业地产等细分领域的贷款品种,构建了全面覆盖、有序衔接的房地产信贷产品体系。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、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,《意见》是对房地产信贷制度的系统性重构,通过“先交房、后放贷”的核心机制,配合更长的贷款期限、更灵活的重组安排和更严格的资金监管,构建一个对购房人更为友好、对房地产行业更为稳健、对金融系统更为安全的制度框架。 为了更好满足房地产合理信贷需求,《意见》重点对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两项核心制度进行了优化。 开发贷款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。对此,严跃进表示,这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重要新提法,其核心在于强化银行对项目融资的全流程负责,落实审核职责,使资金监管更加到位。 同时,政策将近年来“保交楼”相关贷款经验纳入其中,明确要求对不同所有制房企项目一视同仁提供贷款,这有助于打破所有制壁垒,使各类企业均可依据项目资质和业务实际获得融资支持,真正实现“一碗水端平”。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,市场关注度最高的是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。 “这是房地产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。其最直接的影响是降低每月应还本息,显著缓解购房初期的月供压力。”严跃进表示,以100万元贷款本金、年利率3%计算,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,30年期月供为4216.04元;延长至40年期后月供降至3581.02元,每月还款额直接减少635.02元,降幅约15%。 对于当前市场存在的部分顾虑,严跃进进一步指出,期限延长可能增加总利息支出,但其本质是“以时间换空间”,优先解决短期现金流压力。同时,40年并非强制还款期限,购房者后续收入提升后,仍可通过提前还贷等方式优化债务,实操中具有充分弹性。因此,当前政策能让更多需求“敢贷、能贷”,是房地产金融精准施策的重要体现。 赵秀池直言,贷款期限延长是一把“双刃剑”,一方面降低了购房资金门槛,但另一方面贷款的总利息也有所增加。“此外,有可能到还款日,购房人已经退休了,是否还有还款能力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。因此,购房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借款期限的判断。银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,以防范金融风险。” 《意见》还对还款方式进行约束,提出“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按月还本付息”。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指出,这实质上是禁止“先息后本”“气球贷”等前期只付利息、本金后置的做法,避免了贷款存续期内风险不断累积、现金流与债务偿付能力脱节的问题,确保居民在每一期都处于真实的还本付息压力测试之中,防止投机性购房和过度加杠杆。
多箭齐发:推进现房销售、房贷最长40年、一视同仁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房地产迎政策“组合拳”,最新解读
来源:新浪新闻
2026年08月29日 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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