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宸未来基金董事长起诉公司,办公地已人去楼空

华宸未来基金董事长起诉公司,办公地已人去楼空

  身兼公司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双重身份的孙琦起诉自家公司,在业内看来,这是试图借助司法途径实现身份“切割”。   康德顾问团法律专家、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委员会主任马明星律师向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表示,上述情况较为罕见。“董事长起诉自家公司并非典型的‘控制权之争’或‘股东内斗’,通常是在公司内部治理严重瘫痪、无法通过正常内部程序解决矛盾时的‘非常规’维权手段”。  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庆律师向记者表示,此类诉讼看似离奇,实则并不少见,其本人曾承办多起同类案件。   张庆律师指出,企业经营向好时,法定代表人等职务是“香饽饽”;但一旦经营恶化,便成了沉重的负担。近年来,此类纠纷大幅增加,甚至曾出现过寻找“职业背锅人”的现象。当企业经营不善、负债累累时,相关责任人往往为了逃避法律责任、规避司法纠纷以及防止个人信用受损,从而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诉求。   马明星律师分析称,原告提出“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”,核心诉求通常分为三类:   一是涤除登记,摆脱“挂名”带来的法律风险。最常见目的是解除“限高”等执行措施以及切割“空壳”公司的负面牵连。   二是解决“离任未变更”的登记争议。当事人因公司内部矛盾或公司不配合,导致工商登记信息未能及时更新,通过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义务,以恢复真实的权利状态。   三是解决“登记信息与实际权利不符”的争议。当事人因股权变动、继承、代持等实际权利状态发生变化,但公司拒绝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,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权利并强制公司办理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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