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朋友家睡高低床摔伤 索赔10万元

住朋友家睡高低床摔伤 索赔10万元

2024年9月7日,前家政工李姐在上海借住朱阿姨家时,自行睡上高低床,不幸从上铺摔下致脊椎损伤伴四肢瘫。事后李姐起诉朱阿姨,称入住付钱属经营行为,要求担六成责任索赔10万余元。朱阿姨称两人是朋友,对方自行睡高低床且睡姿不当。上海普陀区法院认定入住属朋友施惠非经营行为,驳回诉求,支持1万元道义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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